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性文艺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中国文联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中共中央宣传部代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各全国性文艺家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及全国性产(行)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国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国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国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中国文联系统全国性文艺奖项的评奖工作。  

  5、主管文联系统的中央一级文艺报刊和出版社。负责

对有关的文化艺术社团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中国文联内设办公厅(计划财务部)、国内联络部、国际联络部、理论研究室、权益保护部、人事部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纳入中国文联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7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文联机关本级

2

中国戏剧家协会

3

中国电影家协会

4

中国音乐家协会

5

中国美术家协会

6

中国曲艺家协会

7

中国舞蹈家协会

8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9

中国摄影家协会

10

中国书法家协会

11

中国杂技家协会

12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13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14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15

中国艺术报社

16

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

17

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

部门:中国文联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0634.17

一、外交

13

69.00

二、事业收入

2

4702.15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14

61594.52

三、经营收入

3

144.2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15

4134.80

四、其他收入

4

24352.94

四、医疗卫生

16

28.32

 

5

 

五、住房保障支出

17

1236.26

 

6

 

 

18

 

 

7

 

 

19

 

本年收入合计

8

69833.46

本年支出合计

20

67062.9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9

168.57

        结余分配

21

208.47

上年结转和结余

10

25712.61

     年末结转和结余

22

28443.26

 

11

 

 

23

 

合计

12

95714.63

合计

24

95714.63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95714.63万元

中国文联2013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9571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83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634.17万元,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3229.02万元,增加8.63%

2)事业收入4702.15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36.37万元,增加0.78%,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有所增加。

3经营收入144.20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95.50万元,减少67.20%,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收入划分,将部分原计入经营收入的有关收入计入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24352.94万元,系行政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6066.41万元,减少19.94%,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工作任务调整,有关单位相应减少了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8.57万元,系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82.62万元,增加96.13%,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减少,收支差额增加,使用事业基金弥补的金额增加。

6)上年结转和结余25712.6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以及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支出总计95714.63万元

中国文联2013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95714.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062.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类)69.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和向国际组织捐赠等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30.50万元,增加79.22%,主要是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61594.5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4457.16万元,减少6.75%,主要是2013年年中按照财政部要求,压减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134.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434.11万元,增加11.73%

4)医疗卫生(类)28.32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与2012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3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相关支出。与2012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28443.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208.47万元,主要是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文联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44.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类)

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财政拨款支出69.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国际组织会费,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款)财政拨款支出3088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821.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691.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文联文艺家之家运行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25.85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文化活动(项)财政拨款支出7035.4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文化交流与合作(项)财政拨款支出2348.6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3967.4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013年决算数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6.62万元,增加0.67%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413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3828.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306.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2013年决算数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6.70万元,增加2.65%,主要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经费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医疗卫生(类)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8.3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所属单位困难离休干部医药费。

2013年决算数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8.32万元,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1122.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49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

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482.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2013年决算数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增加0.23%

 

(三)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中国文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063.00万元,决算数为1016.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41万元,减少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5.4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92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2013年财政拨款决算数 539.91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53.11%。共计80个出国团组,256人次,比2012年减少1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3年中国文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59.6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35.37%

1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财政拨款支出5.72元,主要是因公务需要新增车辆1辆,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发生车辆购置税5.72万元。

2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53.8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4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3年,中国文联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17.0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1.52%。主要为接待日本中国文化交流协会代表团、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部长团、尼泊尔学院代表团等6个团组392人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指反映我国政府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指用于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指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4、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5、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6、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7、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用于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除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月。

  3、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